——提升专职审案能力 加大社会办案力度 4月30日,由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办的“浦东新区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授聘仪式”,在浦东市民中心举行。由此,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成为全市率先做实兼职仲裁员制度的单位。
近几年来,随着浦东新区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连年增加,今年一季度更是呈急剧上升趋势。据初步统计,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一季度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498件,同比2007年增加156.95%,而且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三多”现象,即: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多(占各类争议案件的55.47%);标的小的争议案件多(其中涉及几十元,或二、三百元的加班工资等);不签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多。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申诉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典型争议案件,其中涉及“未签订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迟延支付工资的双倍补偿金”、“经济补偿费的双倍赔偿金”等。由于不少用人单位对新法的理解不够,这类案件还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不断上升,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同时又面临三个“严重不足”,即: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办案人员能力严重不足;办案场地严重不足的情况。目前,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8名仲裁员人均月承办案62件,而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仲裁机构应当按全年50件/人标准配备办案人员。为了缓解这些压力,新区劳动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坚持“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原则,通过“整合内力,挖掘潜力,借助外力,激活动力”的办法,建立以专职仲裁员为主体,以社会兼职力量为辅助,以社区调解员为基础的解决劳动争议机制。同时加大劳动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的劳动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增强劳动案件的调处能力,率先在全市实施案件审理简易程序,加快办案速度和提高审案质量,使新区劳动争议案件“增量不添乱”,确保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此次通过与兼职仲裁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契约”形式建立兼职仲裁员队伍,是浦东新区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做法,改变了以往兼职仲裁员不能独立办案,缺乏有效管理,难以充分发挥仲裁作用的问题。使兼职仲裁员队伍能够通过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期聘用的10名兼职仲裁员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有律师、工会系统的法律顾问和社区调解员等,他们经验丰富,具有基层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且都有相应的仲裁员资格。签约授聘后,这10名兼职仲裁员将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享有专职仲裁员同等的职权。根据协议规定,兼职仲裁员每年办案的总量原则上不少于56件,参与办案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个工作日。与此同时,新区劳动部门将加强对兼职仲裁员的管理和考核,并向每位兼职仲裁员提供《兼职仲裁员手册》,使兼职仲裁员队伍得到有效管理和使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