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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决赛日前举行
来源: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8-5-13 9:49:00

  5月11日,本市2007-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一类竞赛决赛隆重举行。主赛场设在天山路公共实训基地,同时在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南湖职校、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还设有分赛场。

  决赛共设维修电工、数控机床工、会展设计师、西式面点师、时装设计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页设计制作员等12个职业等级均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竞赛项目。本次决赛得到了全市广大职工和学生的积极响应,共吸引了来自19个区(县)、23个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和本市30所高校的1567名选手参赛,参赛单位数量较上届比赛增加了近80%,参赛选手人数较上届比赛增加了30%。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本市选拔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上海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信息委等五家单位,在本市产业发展急需、通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职业中,联合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以此带动区县、行业企业、院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每年吸引近2万名技能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不断拓宽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也逐渐形成了各类优秀高技能人才充分涌现、高招绝活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为更好地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更多地为优秀高技能人才展示风采、切磋技艺、学习本领创造机会,搭建舞台,本市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的广泛开展。在竞赛层次上,由企业(集团)、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等级由原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推广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在表彰奖励上,技能竞赛成绩位于本项目参赛选手总数前10%的,在该技能等级的基础上,符合有关条件还可晋升一个职业资格等级,而在去年这一比例仅为5%;参加竞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还可突破年限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同时,职业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市级一类竞赛或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参赛人数超过50人的市级二类竞赛中第一名获得者,还可获得“上海市技术能手”的荣誉称号。在经费补贴上,今年首次将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纳入补贴培训范围,凡参加经批准的四级以上职业等级技能竞赛的赛前培训项目,且最终比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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