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录/注册   个人信息登记   在线帮助   联系我们
   
 
热门搜索:销售 秘书 文员 接待 公关 网管 市场推广 物业管理 服务员 领班 司机
  您的位置>>技能鉴定>>正文
本市叫停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08-5-15 9:52:00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5日消息: 本市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工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及本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等两类职业资格,原则上立即叫“停”。记者昨天从本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确需保留的,须经审批,向社会公告后才能组织实施。

    由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发出的这一通知明确,清理中属于本市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面向社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应立即予以取消。对在本市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有序;对举办或实施考试、鉴定活动的单位(机构)与职能不一致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的考试、鉴定活动,应立即停止或予以纠正。对超越办学许可范围或不按办学许可范围举办的各种培训,应予以查处;对在培训活动中进行的虚假宣传等,应及时予以纠正。对违

    反本市物价部门有关收费政策和规定实施的收费行为,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在本市开展的境外各类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活动,有关部门在清理后,应上报本市培训、发证人数等情况,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通知同时要求,对经批准保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必须分期分批向社会发布公告。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个人求职  |   企业服务   |   媒体报道   |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公社论坛
© 版权所有 2006-2008 上海紫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水果派

沪ICP备070159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