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此法实施以来,社会反响较大,5月份卢湾区仲裁部门共接待咨询来访262人次,受理案件80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其中因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类案件增长较快,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8%、10%。
针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引发的案件增长和焦点突出问题,下阶段,卢湾区劳动部门将以发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为根本,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部新法的宣传力度,强化调解措施,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劳动纠纷。
加强正面引导,提升普法深度。组织区内大中型企业集团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研讨会,通过典型案例解析,引导企业正面看待和理解法律条款,增强新法的贯彻执行力;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以通俗易懂的形式突出宣传涉及企业、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定,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加深理解立法意图。
强化过程调解,着力促进和谐。构建一套诉前、庭前、庭中全程贯穿的劳动纠纷调解网络。诉前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内部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把劳动纠纷及时化解在内部;庭前更好地发挥司法系统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强化调解效果;庭中坚持调解为先、和谐为主的办案思路,增强调解的力度,提高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率。
关注集体争议,高效化解矛盾。针对今年集体争议不断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密切关注江南造船集团因世博动迁、员工分流引发的集体矛盾,主动与用人单位保持联系,提供政策咨询,加强事先预防,并做好现有申诉员工的安抚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业务争优,确保办案质量。坚持每周召开科务例会,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和办案交流;实行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和裁决案件评析制度,通过加强研究讨论,提高疑难案件、重大案件的处理质量;采取兼职仲裁员独任开庭模式,缓解案件大幅增长带来的办案压力;实行公开庭制度,通过仲裁员之间的开庭现场观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办案技巧、丰富办案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