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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来源: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7-12-19 9:56:00
◆办事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办理机构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3号楼一楼大厅个人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62748577*3107
◆办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办理条件
遗失本市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申请材料
1.提出证书遗失补办的申请;
2.培训单位发证名册复印件或在上海劳动服务保障网(
www.12333sh.gov.cn)中个人证书信息资料;
3.声明证书遗失的报纸(需属国家认可统一发行);
4.申请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2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携带上述材料。
2.资格审核:受理人审核补办证书的申请材料。
3.费用缴纳:凭审核后的《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缴纳证书费。
4.领取证书:凭本人身份证至天山路1800号3号楼一楼大厅个人业务受理窗口领取证书。
◆办理期限
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证书费5元/本
◆其他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申办表格
可网上下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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